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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细胞培养室管理制度
 
日期:2016-11-16 15:03

1. 实验室人员进入超净室需穿着工作服,换拖鞋或者鞋套。必要时带防护手套。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超净室;为避免灰尘进入,进风淋室一定要吹风,进出风淋室不得将内外门双开;严禁烟火入室。

2. 在超净室内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自行乱动仪器和试剂包括冰箱里的试剂,并严格按照仪器使用规范操作。严禁携带不必要的物品进实验室。

3. 实验结束后,每位实验人员需及时进行清洁整理台面,做好实验记录,并将产生的固体和液体废弃物带出超净室,分类处置。不得将个人实验物品长期放在公共使用的超净上。

4. 培养室内的显微镜、离心机等仪器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,如有损坏及时报告。

  5. 必须使用防爆酒精灯,正确配制酒精浓度,人离开操作台要及时熄灭酒精灯。

  6. 钢瓶位置固定,不得随意搬动。

7. 为避免紫外所致臭氧对身体造成伤害,实验净化台开紫外灯消毒需标明起始时间,消毒时间不得超过半个小时。若无注明,实验室其他人有权将开着的紫外灯关闭。

8. 每周值日生需要留意的事情:培养箱灭菌水要及时补充;排气用的针头不得随意乱仍,收集好放在指定的容器内;周一打扫,若在周二检查时发现水浴锅里的水浑浊,该生再值日一周。

9.进培养室者需预约登记,实验完毕需登记;最后离开培养室者,请关灯、水浴锅、空调、风机等不需过夜的仪器设施,但不得开紫外臭氧(大清扫除外)。

10. 非本室人员或新研究生进入培养室,需提交详细的实验计划及废弃物处理方法,不得隐瞒样品性质,做违反实验室要求的工作;使用相关的仪器设备包括超纯水仪、灭菌锅、烘箱、水浴锅、PH计等,需经实验室同意,并要求认真掌握操作规程,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室。本科生不得单独进行细胞培养的实验操作。

11. 若有违反者,将取消其进入培养室的资格。

12. 实验室对外开放时间早上8:00到晚上18:00。

13.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;未尽事宜,由实验室负责解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生物医学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
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210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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